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全天候”政务服务行政审批
受理和审批工作手册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册)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月日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
新办业务手册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1-XX发布 2017-XX-XX实施
一、事项名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证新办
二、事项代码(新增):A-004674-4674
三、事项类型(新增):行政许可
四、所属大项(新增):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
五、受理范围(新增)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以下施工作业,均需提出施工作业的书面申请:
(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建筑等作业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二)以上所涉及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具体指以下方面:
1.发电厂、变电所设施的保护范围:
(1)发电厂、变电所内与发、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
(2)发电厂、变电所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针、消防设施及附属设施;
(3)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讯设施及附属设施。
2.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1)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2)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附属设施;
(3)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断路器、刀闸、避雷器、互感器、熔断、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
3.电力线路保护区: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零点七五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二海里(港内为两侧各一百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一百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五十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六、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
(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四)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电力〔2009〕422号文件。
七、申请受理机关: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八、决定机关: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九、办理数量限制:无
十、审批条件:
1、施工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项目施工建设无法避开电力设施保护区;
3、相关施工在采取安全措施后,不会对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千万影响(依据:实际工作需要)。
十一、申请材料(对原基础上新增材料要求、来源渠道、材料必要性及材料填写样本下载方式)
(一)工程类
1.申请(施工许可申请表);
2.作业报告(施工作业方案);
3.营业执照;
4.安全协议;
5.施工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建设部门审批的开工许可文件或国土部门审批文件)。
(二)非工程类
1.申请(施工许可申请表);
2.作业报告(施工作业方案);
3.身份证;
4.安全协议。
十二、申请表格
申请表可到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xx楼基本建设综合受理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下载。
十三、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新增)
申请人可选择通过窗口、网上方式提交申请资料。
十四、审批流程
行政相对人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窗口或行政许可网络平台提交申请材料(要件形式审查)—行政审批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1个工作日)—电力科初审(3个工作日)—电力科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勘(8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主要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电力科出具书面同意意见(1个工作日)—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窗口取件。
十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十六、收费:不收费。
十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1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9:00—12:00。
十八、办理地址
窗口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xx楼综合受理窗口
网址上递交申请地址:http://zwfw.sc.gov.cn/index.aspx
十九、咨询方式(新增):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831-5108978,5108990,8243747(市经信委电力科)。
网上咨询:http://zwfw.sc.gov.cn/index.aspx
二十、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根据受理编号查看查询办结结果,或者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查看。
二十一、监督及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来信来访投诉地址: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督察考核科。邮编:644000
电话投诉及接待时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值班长电话:0831—5108855(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市政务服务中心督察考核科电话:0831—5108856(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9:00—12:00。)
上级部门举报电话:12345,96960,96196。
网上投诉举报网址:http://zwfw.sc.gov.cn/index.aspx
意见箱位置: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楼层和督察考核科。
宜宾市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申请表(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编号:
申请人 |
公民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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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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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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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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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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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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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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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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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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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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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电力设
施分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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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作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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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勘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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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委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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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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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涉及政府其它部门批准的,在备注中注明,并附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复印件。